人參類目限制主要涉及藥用植物的種類、采集和貿易等方面,目前國際上對人參的保護主要集中在《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中,共有5種人參被列入CITES附錄II,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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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科人參屬(Panax)的以下物種:
- 中國人參(Panax ginseng)
- 西洋參(Panax quinquefolius)
- 日本參(Panax japonicus)
- 印度人參(Panax pseudoginseng)
- 紅參(Panax notogins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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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物種被列入CITES附錄II的主要原因是它們的野生種群數(shù)量受到嚴重威脅,需要通過限制國際貿易來保護其生存環(huán)境和種群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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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CITES的規(guī)定外,各國和地區(qū)還可能根據(jù)自身情況制定更嚴格的地方性法規(guī),以進一步保護本地的人參資源。中國對于野生人參的采集和貿易有非常嚴格的限制,需要獲得相關部門的許可才能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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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業(yè)種植方面,雖然人工栽培的人參不受CITES限制,但仍然需要遵守各國的農業(yè)和環(huán)境保護法規(guī)。在美國,西洋參的人工種植需要遵循特定的環(huán)保標準,以防止土壤退化和水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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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非政府組織和行業(yè)團體也制定了自愿性的標準和認證體系,如有機認證、公平貿易認證等,以促進人參的可持續(xù)生產(chǎn)和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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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參類目的限制旨在平衡人類對人參的需求與保護野生種群之間的關系,確保這一珍貴藥材的長期可持續(xù)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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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科研和教育用途,通??梢陨暾?zhí)厥庠S可,以便合法地采集和使用受保護的人參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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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在購買人參產(chǎn)品時,應選擇有合法來源證明的產(chǎn)品,避免購買非法采集或走私的人參,以支持合法的貿易和保護工作。
通過上述措施,國際社會和各國政府共同努力,為人參的保護和可持續(xù)利用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保障。
品名:人參種子
高度:50~100cm
特點:藥性好,容易種植,適應性強。
種植量:0.5~1kg/畝
種植期:春秋/視地區(qū)
適播地:排水通暢,光照充足,不挑土壤。
供應規(guī)格:全新種子